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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时间:2013/10/22 22:13:30 点击:

为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进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市农委对我市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初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本市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当年度《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

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市财政补贴定额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市补贴机具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原则上不高于补贴定额的20%,对部分公益性强,节能效果好,本市急需推广的补贴机具,可在一定期限内适宜提高补贴标准。

企业若需要购置农业机械,可通过所在地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区县或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

 来源:上海蔬菜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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