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菜田是郊区基本农田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好这部分资产是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设施菜田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区县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管理资产,也可以责成有关乡镇为资产管理主体。
本次实施资产管理的范围为2005年以来由市、区县、乡镇等各级财政出资建设形成的设施菜田资产。
各区县要以资产管理主体为单位建立维修管护基金,落实管护经费,完善健全资金使用制度。原则上保护地设施从建成起每年每亩落实不低于200元的管护费,露地设施从建成起每年每亩落实不低于25元的管护费。管护经费的主要来源为收取的承包费或租金。管护经费专项主要用于设施菜田基地内管棚设施、道路、沟渠、灌溉系统、仓库等设施的维修、保养。
管护经费实行专户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区县农业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检查工作,发现挤占、挪用管护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必要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