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标准园的创建工作是“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主要措施之一,计划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单个生产规模原则上在200亩以上,创建面积3万亩,辐射面积7万亩以上。标准园的创建内容包括推广生态栽培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区县农委蔬菜办,提交创建标准园申报书,让区县审核后报市农委蔬菜办。
奖补标准按照“先创后补”的原则,对创建标准园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合格,在“上海农业网”和“东方城乡报”等进行公示后,市财政拨付奖补资金,标准为每个标准园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