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管,重点围绕8月1日实施农药经营许可新政要求,根据沪农委[2018]137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农委执法三中队于2018年7月-8月期间对青村、金汇辖区内申办许可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行政许可审查和备案工作。至2018年8月16日,我队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
现场重点核查了申请人的经营主体、场所人员要求、安全保障设施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等13项适用内容,审查结果合格的门店有5家。执法人员对部分非关键项目暂不符规定的门店提出建议改进,审查期间执法人员也对农药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指导。通过本轮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工作,严格实现了辖区内原有农药经营门店的优胜劣汰,进而有效促进农药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区农委执法大队 沈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