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县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按照市农委相关工作要求,县农委积极谋划,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家庭农场准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规范文件。
家庭农场的认定旨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推进全县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会上,县农委党委书记顾圣德宣读了首批家庭农场名单,并颁发《崇明县家庭农场登记证》。三星镇白山羊养殖户张卫勤、庙镇果蔬种植户俞飞琴等26个农户成为我县首批家庭农场主。会议还就家庭农场准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等进行了解读,并听了与会家庭农场主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存在的困难和今后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