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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领舞”农业标准化

时间:2014/8/6 13:07:19 点击:

  近几年,长春市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抱团”、土地连片,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仅降低了农民的种地成本、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也助推该市农产品走上品牌化发展之路,让黑土地迸发出新的激情与活力。

  标准化生产节本增效

  “过去种地,都得自己买种买肥、发芽坐水,费钱费力不说,万一赶上种子质量不好、出芽率不高,还容易影响产量。”提起自己的种地经历,双阳区鹿乡镇蔡家村农民王双感慨地说,“现在可不一样了,地都交给合作社,从种到收,哪样儿也不用咱操心!而且合作社采用科学技术,全程标准化生产,产量比过去自己种要高。”

  据长春市农委农经处处长徐利介绍,农业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9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8089个。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将土地集中连片,带动20余万户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更可加快长春市农业标准化进程。

  标准化产品好找“婆家”

  “以前大家各种各的,品种不一、米质不同,卖不上价!”德惠市朝阳乡南岗村农民刘成兴说,5年前,村里成立了合作社,把500余户水稻种植户组织起来,按照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分散经营的模式运作,优选水稻品种,大大提高了稻米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这两年,我们的大米根本不愁卖!”

  据南岗村党支部书记陆永县介绍,2013年,合作社种植的800公顷水稻总产量达到7500吨。合作社以每公斤高于其他品种0.06元的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水稻,帮助农户直接增收45万元,人均增收500元。如今,南岗村的“盈菲”牌大米,已远销浙江、福建、四川、山东等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土地,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目的的同时,也强力推动农作物品种优化、技术革新。”徐利说。

  标准化好米卖出品牌

  “农民种植水稻,如果不实行标准化生产,就很难保证稻米的品质。”榆树市蓝河坝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财说,“合作社集中土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可以干成一家一户干不成、干不了的大事。”

  据李财介绍,目前蓝河坝合作社共有社员327户、土地1000公顷,通过实行“五统一”管理,标准化种植“稻花香2号”水稻,统一进行品牌化营销,生产出的“蓝河坝”牌大米小有名气,畅销广东、福建等十几个省市。

  “标准化生产是推动长春大米品质提升的主要动力。”长春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几年,省内知名农业科研院校从优质品种研发、种植技术创新、病虫害低毒防治等方面入手,不断推出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技术措施,并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推广,使得长春大米的品质显著提升,达到国际优质大米的标准。

  如今,长春市有19户企业的31个标识产品分别被认定为绿色大米、有机大米,“松花江大米”“榆树大米”“饮马河大米”“松江佰顺大米”等,分别荣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农副产品地理标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畅销产品奖。

 来源:上海蔬菜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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